問題編號:[170280]
問題標題:暫時出口申請
問題內容:老師您好!我們是北京的一家企業,有批貨物通過海運集裝箱出口到達曼。隨同貨物一起出口的還有包裝容器,此部分使用完畢后會復運回國。因只有在裝柜完成后我們才能有確切的包裝容器出口數量,導致沒有充足的時間做暫時進出境申請,是否可以提前申請,但是數量不準確,例如申請時的數量是50個,但實際出口申報只有30個包裝容器?盼復。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你司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可重復使用的容器應按暫時進出境申報。暫時進出境屬于海關行政許可項目,建議你司按在進出境前向口岸海關申請,經海關審核許可可以按暫時進出境辦理的,方可按暫時進出境貨物進行申報。如有未竟事宜,請撥打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