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認定企業將享受按15%征收所得稅的優惠政策記者日前從浙江省科技廳獲悉,根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新發布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浙江省將對高新技術企業進行全面的重新認定。
目前浙江省共有3014家省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去年實現工業總產值6032億元,出口創匯220億美元,利稅總額929億元。高新技術產品銷售總收入占到企業總銷售收入的68%.科技經費總支出達到了280多億元,占全社會的56%。
據省科技廳有關領導介紹,為了合理引導更多企業積極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扶持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升級發展,新辦法比起原辦法主要有三方面的調整:
――認定主體以研發型企業為主,更加強調企業的持續研發與技術成果轉化而不是生產制造,并對研發費用比例也提出了嚴格要求:銷售額5000萬元以下的企業研發投入最低為6%,5000萬元到2億元的企業為4%,超過2億元的企業為3%.而過去是“一刀切”,無論規模大小每年用于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研究開發的經費應占當年總銷售額5%以上。 北京報關員考試
――稅收優惠范圍擴大到杭州、寧波兩個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之外,從支持有限區域轉而惠及全省高新技術產業。在原企業所得稅法下,只有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企業才能享受稅收優惠政策,而根據今年1月1日國家啟用的新稅法,只要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就可享受按15%征收所得稅的優惠政策,而一般企業按25%征稅。
――認定依據強調企業對主要產品或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重點支持電子信息技術、生物與新醫藥技術、航空航天技術、新材料技術、高技術服務業、新能源及節能技術、資源與環境技術、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八大技術領域,特別是“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領域,引導傳統企業通過技術研發跨入高新技術行列,促進工業經濟轉型升級。
以往通過認定的省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不管是否到期都要重新申請,所有符合條件的企業都可以在8月開始提出申請,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國稅局和地稅局四部門已聯合啟動認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