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2037]
問題標題:古玩類進口征稅
問題內容:中國公民在日本開設公司經營古玩類(古錢幣,古字畫,古家具等),現計劃在廣州開設一家店鋪。若通關沒問題,以集裝箱方式運輸進來!請問,應按照什么商品歸類?說率是多少?出口人為法人,進口人可否為自然人?其實,出口人和進口人實為同一人!謝謝!
問題分類:[商品歸類]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
答:acj1972: 您好!由于您對商品的描述過于簡單,無法根據您所述情況做出準確的判斷。依據現行海關規定,確定商品編碼是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的法定義務,您可通過查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稅則》、《報關實用手冊》、《進出口稅則商品及品目注釋》等工具書,按照《稅則》規定的目錄條文和歸類總規則、類注、章注、子目注釋以及其他歸類注釋,對所申報的進出口貨物進行商品歸類;您還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歸類管理規定》的要求向進出口地海關(包括直屬海關)提出商品預歸類申請。進出口收發貨人,是指依法直接進口或者出口貨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關境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經向海關注冊登記后,只能為本單位進出口貨物報關。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