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1345]
問題標題:減免稅結轉
問題內容:1.轉出項目單位申請《結轉聯系函》時具體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是由哪個科室負責辦理,稽查科還是減免稅科? 2.轉入項目單位憑《結轉聯系函》辦理《征免稅證明》時具體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3.當《結轉聯系函》的折后價格與轉入轉出企業之間的協議合同內的成交價格不一致時, 可以報關嗎?以哪個價格報關?轉入企業該以哪個價格扣減額度?假如在同一張免表下同一項號內有15臺設備,其中10臺要結轉,剩余5臺解除監管,可以操作嗎?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1/稽查科辦理,具體的資料咨詢所屬的主管海關的稽查科。2、減免稅科辦理,具體的資料咨詢所屬的主管海關的減免稅科。3、可以報關。一張免表下同一項號內有15臺設備,其中10臺要結轉,剩余5臺解除監管,可以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