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0750]
問題標題:整套貨物分批運輸是否可以按半套報關?
問題內容:我公司需要運輸一套貨物叫做MWD,這套貨物由幾十個配件組成。由于生產工期原因,我需要將配件分兩批運出。請問報關單據上,是否可以寫成"品名:MWD,數量:0.5,單位:套”?還是說,必須把每個配件分開列出,按每個配件的品名、數量、單位來報關? 由于增值稅發票上寫的是0.5套,并且按0.5套報關操作方便許多,所以我們希望按0.5套出口海關是允許的。請問是否可以?謝謝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烏魯木齊海關
答:您咨詢的問題現答復如下:品名不能為MWD,品名應是漢字。一套設備出口前向海關申報整機分批出口,分批出按整機稅號,大貨值的一批報0.6,另一批報0.4.單位按所歸稅號報關手冊對應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