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3357]
問題標題: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企業減免稅
問題內容:你好!我公司是一家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企業,并且為外商投資鼓勵項目,但是在注冊營業執照時不知道也沒有考慮到去商務局辦理“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批準證書”。現在我公司從德國進口一批設備,查詢相關文件,應該享受減免海關稅的優惠政策。但是在海關辦理減免稅備案時,海關要求提供“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批準證書”。我到商務局咨詢,結果是現在不能為我公司辦理該證書,給當地海關發文,證明我公司系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企業,應該享受海關總署的公告。請問此證明是否在海關總署進行備案?當地海關認為是可以的,可是擔心海關總署不認可。懇請海關總署給我一個準確回復。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這里是北京海關,建議向主管地海關咨詢,以其解釋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