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3166]
問題標題:來料加工需要在海關辦理哪些業務
問題內容:你好,我司是一家外貿公司,是第一次辦理來料加工,我們沒有自己的工廠,有與我們合作的工廠,請問我們需要在海關辦理哪些東西,需要哪些資料,補充:我們公司已經取得了生產能力證明的審批,貿易業務批準證,進出口貨物收發人申請辦理注冊登記 謝謝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你司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上述情況下,加工廠應持下列單證先到駐地海關企業管理崗位辦理加工企業海關注冊手續: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個人獨資、合伙企業、個體工商戶或者外關區企業在青島關區成立的分公司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稅務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復印件; 4.《加工貿易業務批準證》復印件; 5.《加工貿易企業生產能力證明》復印件; 6.《報關單位情況登記表》、《報關單位管理人員情況登記表》。然后持以下單證到加工廠所在海關加工貿易部門辦理加工貿易合同備案:1.商務主管部門簽發的《加工貿易業務批準證》及相關許可證件;2. 商務主管部門簽發的《加工貿易企業經營狀況及生產能力證明》;經營企業委托加工的,應當提交經營企業與加工企業簽訂的委托加工合同、加工企業商務主管部門簽發的《加工貿易企業經營狀況及生產能力證明》;3. 經營企業對外簽訂的進出口合同;4. 加工貿易手冊;5.預錄入呈報表;6.合同備案作業呈批表;7. 海關需要的其他證明文件和材料。如有未竟事宜,請撥打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