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2671]
問題標題:保稅區內企業的分公司
問題內容:尊敬的海關關員: 你好! 我公司是珠海保稅區內的一家外資企業,由于業務量增加,計劃在保稅區另外的地方租用一間廠房開展生產加工,工商局要求我公司按照分公司的程序辦理注冊。 那關于海關方面有幾點想咨詢: 1.保稅區內的分公司在海關要辦理備案嗎? 2. 對分公司的海關管理是怎樣的? 3. 分公司的日常進出口業務報關怎樣操作? 4.相關的海關規定有哪些?非常感謝!
問題分類:[企業備案] 投送單位:拱北海關
答:您好!海關總署2005年第18號公告第九條規定,“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的分支機構無論其是否取得《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都不能在海關辦理注冊登記。若分支機構需要報關的,應使用總公司的注冊登記編碼在全國各口岸報關”。因此,貴公司的分公司無須在海關辦理注冊登記。保稅區內的分公司需向保稅區海關辦理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