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4984]
問題標題:青島保稅物流園貨物出至境外
問題內容:尊敬的海關,您好。關于青島保稅物流園區貨物裝運至境外咨詢如下。第一批外商貨物由境外進入青島保稅物流園區,辦理入區海關備案進行保稅倉儲。第二批貨物由青島的廠家(區外)發貨至青島保稅物流園區,出口給同一外商。1)外商需要將這兩批不同來源的貨物一起裝散貨船發運至國外,是否只要外商委托區內倉儲企業辦理出區海關備案手續即可發貨,無特別限制?上述散貨船如果停靠在招商局碼頭(與物流園區同屬于前灣保稅港區),應該可以直接裝運吧?2)如果該散貨船停靠在旁邊的西港碼頭,要將貨物從保稅物流園區出區移動到西港散貨碼頭,海關允許嗎?普通車可以嗎,還是一定要加關封的保稅監管車?西港有保稅倉可以接嗎?還是西港普通倉儲區域即可?3)如果上述一部分外商的貨物需要集裝箱運輸,一定要集裝箱在物流園區裝箱加關封運至集裝箱場站?還是運到集裝箱碼頭的保稅倉?我們同一個集裝箱里要一起裝運區外工廠的出口貨,不知何時上述集裝箱關封可以折再裝上區外貨物?多謝!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你司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1)上述情況下,申報時可將貨物分項填制在同一票出境備案清單中。2)西港碼頭屬于青開發區4218現場,上述保稅港區貨物(4258)運至4218,必須按轉關貨物辦理手續,用監管車輛裝運,由海關人員監管裝載。3)如果上述貨物不能在保稅港區內碼頭裝貨,則必須按轉關貨物辦理手續。如能在保稅港區內裝船,則上述貨物可直接裝船。如有未竟事宜,請撥打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