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8572]
問題標題:出口監管倉庫退倉的問題
問題內容:你好,海關老師! 我司有一批貨物已按照“監管倉庫”的貿易方式申報出口入倉至海關批準成立的出口監管倉庫,后經監管倉庫出倉申報實際離境部分貨物,剩余存放在倉庫中部分貨物的規格和質量不能達到買方合同要求,我司決定將剩余貨物作退倉處理,由于辦理入倉申報時已繳納貨物的全額稅款,現如何申報退倉手續和辦理退稅事宜?可否將原入倉報關單的數量進行改單,改成實際離境的數量,而后辦理退稅?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憑商檢部門出具的品質不良證明和出口報關單到進口地海關申請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