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8410]
問題標題:供應商管理庫存方式的收貨時間應如何介定?
問題內容:海關老師您好!供應商管理庫存(也稱VMI)是目前很多企業采用的一種流行方式。如供應商A與客戶B進行深加工結轉業務,A于11月1日將物料送至B指定倉庫并已簽收(從行業規則上來講,B未從該倉庫領用物料之前該批物料所有權仍屬A,A還要因此支付給B相關的倉租管理費,后續B領用多少才付多少原材料的費用),B于12月1日才從倉庫領料用于生產,請問此種情況下轉廠的收貨日期如何介定,應是11月1日還是12月1日?請幫忙解答,謝謝!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拱北海關
答:外發加工的發貨登記應以保稅貨物送貨并簽收為準,從例子上看,應以11月1日作為送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