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8417]
問題標題:注銷進料加工電子手冊
問題內容:尊敬的海關老師,您好!我司是一家外資企業,于2012年6月14號辦理了一本進料加工電子手冊,有效期到2013年5月20號。現在由于訂單取消,未能開展保稅業務,此加工貿易電子手冊一直沒用過。想咨詢一下如何注銷此手冊,需要什么資料辦理,謝謝!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根據海關總署令第195號第30條的規定,“經營企業對外簽訂的合同因故提前終止的,應當自合同終止之日起30日內向海關報核。”訂單取消也屬于提前終止,按正常報核程序辦理即可,進出口報關單輸0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