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7822]
問題標題:海洋鉆井平臺及配套的鉆井包出口問題
問題內容:天津海關的老師您好!我是四川的一家企業。我司和國外客戶簽訂了一份“海洋鉆井包”的出口合同,我司把這個鉆井包生產完成后發運到天津的某造船廠。造船廠同時也在生產一個海洋鉆井平臺(該鉆井平臺由天津某造船廠和國外客戶簽訂出口合同),我司把鉆井包安裝到鉆井平臺后,隨鉆井平臺一起裝船出口。現在的問題是:我司向海關申報出口“鉆井包”,天津某造船廠同時向海關申報出口“鉆井平臺”,但鉆井包和鉆井平臺實際上是安裝結合在一起的,是一個整體。也就是說,同一個設備需要分拆成兩票貨物報關,經營單位也不同,請問此種情況下,兩種貨物能否順利報關出口?謝謝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天津海關
答:您好 由于您提供的信息有限,建議您提供相關合同聯系出口的口岸海關咨詢。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