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7052]
問題標題:報關單上的出口目錄跟出口單位的出口目錄不一致
問題內容:老師,您好,我們是浙江的一家出口單位,9月份,委托貨代報關,結果貨代用我公司的報關單報了我公司不能出口的小商品貨物,而我們公司的貨物沒有申報也隨柜一起出口了。出口的貨,客人已經提走了。這種情況下,報關單能不能修改?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與支持!您留言中描述的情況未涉及具體通關信息,請向貨物通關的現場海關申請,以現場海關通關部門審核確認為準。相關報關單修改規定可以參閱中國海關網站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令第143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修改和撤銷管理辦法》。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