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7305]
問題標題:續“編號177218”外資企業設立分支機構問題再提問
問題內容:尊敬的關員:您好!請問加工貿易企業申請設立分支機構,需要哪些手續、什么資料、審批時間多少?懇請回復,謝謝!
問題分類:[企業備案] 投送單位:拱北海關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公告》(2005年第18號)第九條規定:“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的分支機構無論其是否取得《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都不能在海關辦理注冊登記。若分支機構需要報關的,應使用總公司的注冊登記編碼在全國各口岸報關”。所以,加工貿易企業的分支機構不能在海關辦理注冊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