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81019]
問題標題:異地加工加工貿易業務批準證有效期的問題
問題內容:海關領導,您好!我所咨詢的加工貿易業務批準證是在有效期內,就是出具加工貿易業務批準證的商務部門在批準證的備注欄注明“憑此證批準一個月內辦理海關備案及有關事項”,我司在一個月內到經營單位主管海關辦理了異地加工關封,而到加工地海關辦理加工貿易手冊時就超過商務部門出具的加工貿易業務批準證備注欄注明的“憑此證批準一個月內辦理海關備案及有關事項”,請問該種情況是否就證明我司在商務部門規定的一個月內到經營地海關辦理了申請手續,而持關封到加工地海關辦理備案手續時不應按違反超一個月備案的規定?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企業必須在加工貿易業務批準證有效期內持異地加工關封到加工地海關辦理手冊備案手續,如超期需重新辦理加工貿易業務批準證。就比如您買了中轉聯程機票,第一程身份證尚在有效期內可以順利登機,而第二程身份證過期了就不能登機了。不能因為您購買了聯程機票第一程登機了第二程就必須讓您登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