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80376]
問題標題:關于外發加工備案的問題
問題內容:尊敬的海關官員,外發加工備案的時候時候需要提供所回收成品的單耗?我找遍了海關所有的關于外發加工的文件,也沒有看到需要在備案階段提供單耗的說明。因此特別想問最權威的海關總署,外發加工備案是否需要提供所回收成品的單耗?請回復不甚感激!
問題分類:[企業備案]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外發加工,是指經營企業因受自身生產特點和條件限制,經海關批準并辦理有關手續,委托承攬企業對加工貿易貨物進行加工,在規定期限內將加工后的產品運回本企業并最終復出口的行為,屬于加工貿易監管范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加工貿易貨物監管辦法》(署令195號)第三章第二十六條規定:“經營企業和承攬企業應當共同接受海關監管。經營企業應當根據海關要求如實報告外發加工貨物的發運、加工、單耗、存儲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