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83916] 問題標題:進料加工企業申請外發加工 問題內容:尊敬的老師,您好!關于進料加工的申請外發問題,我司有如下問題想咨詢:1.申請表上的數量可否分批外發送料,還是要一次性發齊到承攬企業? 2.外發的產品可否分批送回?還是需要一次性送回? 3.核銷期限是否需要在電子帳冊核銷期內?還是可以跨周期核銷?謝謝!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拱北海關 答:1、申請表上批準外發的保稅貨物可分批發貨,但發貨時必需填寫發貨單;2、外發的產品可分批運回,但運回時必需填寫收貨單;3、外發加工手續應在電子帳冊的核銷周期之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