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56913] 向海關提出扣留侵權嫌疑貨物的申請有無期限限制?
問:您好,昨天深圳海關通知我司說有一批涉嫌侵犯我司專利權的貨物即將出口,想咨詢下海關律師,我司向海關提出扣留這批貨有無期限規定呢?謝謝!
答: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第十六條,海關發現進出口貨物有侵犯備案知識產權嫌疑的,應當立即書面通知知識產權權利人。知識產權權利人自通知送達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依照本條例第十三條的規定提出申請,并依照本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提供擔保的,海關應當扣留侵權嫌疑貨物,書面通知知識產權權利人,并將海關扣留憑單送達收貨人或者發貨人。知識產權權利人逾期未提出申請或者未提供擔保的,海關不得扣留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