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57095] 海關已對貨物侵權立案調查,專利權人是否還可以向法院起訴發貨人并申請財產保全?
問:海關根據我司的申請扣留了一批出口的侵犯我司專利權的貨物,并已經立案調查。為了固定證據并盡快獲得民事賠償,我司想向法院起訴發貨人并申請財產保全。請問在海關的最終處理結果出來之前,我司能否提起民事訴訟?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知識產權權利人在向海關提出采取保護措施的申請后,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或者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就被扣留的侵權嫌疑貨物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或者財產保全的措施。所以貴司提起民事訴訟和財產保全的申請與海關的立案調查沒有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