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86280]
問題標題:關于進料成品退換進口時報關單價問題
問題內容:海關官員您好,我司是出口加工區內企業,屬于進料加工企業。現因一些產品存在品質問題,需要以進料成品退換的方式申報進口,請問進口的申報單價必須與原來出口的單價一致么?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你司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 加工貿易成品退換是指來料、進料加工出口的成品因品質、規格或其他原因退運進境,經加工、維修或更換同類商品復出。對來、進料加工正在執行的手冊或電子賬冊項下出口成品因品質、規格或其他原因退運進境,經加工、維修或更換同類商品復出口時,允許企業憑成品退換合同在同一手冊或電子賬冊項下按“成品退換”方式進行管理。建議你司根據報關單填制規范、申報管理規定的要求,依法如實申報,并填制報關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