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55369] 口頭申請復議且在申請筆錄簽字后,是否還要提交申請書?
問:我公司準備就一起海關處罰案件申請復議,在向海關有關部門咨詢的過程中,公司老總就口頭提出要申請復議,海關人員就制作了一份行政復議申請筆錄讓我們簽字,說簽完之后就不用再另外提交紙質的申請書了,請問確實是這樣的嗎?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申請人申請行政復議,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復議辦法》規定,申請人口頭申請行政復議的,海關行政復議機構應當當場制作《行政復議申請筆錄》交申請人核對或者向申請人宣讀,并且由其簽字確認。所以,如你已在海關制作的行政復議申請筆錄上簽字,則已視作正式申請行政復議,無需另行提交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