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94852]
問題標題:來料加工廠關廠注銷之海關手續有哪些
問題內容:您好!想請問來料加工廠需關廠注銷,在海關需辦理哪些手續?煩請告知,謝謝!
問題分類:[企業備案] 投送單位:拱北海關
答: 你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報關單位注冊登記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令221號)規定,加工生產企業注銷需向注冊地海關提交下列材料:1、企業申請注銷海關注冊登記并加蓋法人簽字和單位公章的書面報告;2、已核發的經營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書》及其附頁原件或《從事對外加工生產企業備案證明》。辦理部門:珠海地區受理部門:拱北海關駐香洲辦事處企業管理科,辦公地址:廣東省珠海市香洲梅華東路48號海關大樓一層(中大五院東側),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7:00,聯系電話:0756-2216270;中山地區受理申請部門:中山海關稽查處企業管理科,辦公地址:廣東省中山市中山五路中山海關駐石岐辦事處報關大廳1—3窗口,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7:30,聯系電話: 0760-88666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