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93662]
問題標題:關于是否需要提供“產地證”
問題內容:你好!我司是生產和銷售模具,客戶會免費提供試模具用的塑膠料,如:PA6,PA66,PC/ABS等膠料,海關編碼有:3908101200,3908101190,3902100090,3907400000,因為每次進口數量少,100KG至1000KG不等,所以對提供原生產商的產地證有難度,想知道如果在不能提供的情況,我司要如何操作?還有在哪里可以查詢進口的塑膠料要不要提供原產地證?謝謝!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黃埔海關
答:你好!所述稅號中,根據《海關總署2010年第27號關于對原產于美國、歐盟、俄羅斯和臺灣地區的進口錦綸6切片征收反傾銷稅的公告 》(公告〔2010〕0027),稅號3908101200涉及反傾銷,該稅號進口時應如何操作,可參考《海關總署2001年第9號關于執行反傾銷措施有關問題的公告》 (公告〔2001〕0009),至于哪些稅號涉及反傾銷你可定期留意海關總署網站公布的公告。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優惠原產地管理規定》(海關總署第181號令) 第二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進口貨物不適用協定稅率或者特惠稅率:(一)進口貨物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在貨物申報進口時沒有提交符合規定的原產地證書、原產地聲明,也未就進口貨物是否具備原產資格進行補充申報的;(二)進口貨物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未提供商業發票、運輸單證等其它商業單證,也未提交其他證明符合本規定第十四條規定的文件的;(三)經查驗或者核查,確認貨物原產地與申報內容不符,或者無法確定貨物真實原產地的; (四)其他不符合本規定及相應優惠貿易協定規定的情形。因此,若從關稅優惠協定國家或地區進口,但進口時不能提供原產地證,進口貨物不能享受協定稅率或者特惠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