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89586]
問題標題:報關單與備案清單的區別
問題內容:海關老師,你好!我司從12年起開展加工貿易業務,其中有一部分做了一日游,請問一日游符合加工貿易的管理規定嗎?我們做的一日游業務代理那邊只給我們提供了報關單,可是最近在去國稅局備案的時候國稅局管我們要備案清單。據我了解像我們這種走保稅物流園的只有報關單沒有備案清單,只有加工區的才有備案清單,可是國稅局非得管我們要,怎么辦?我們應該有備案清單嗎?海關關于這方面有沒有明確的條文規定?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海關沒有“一日游”的概念和定義,此類業務對于海關監管來講,僅是特殊區域與境內之間進出區的一種形式,沒有突破現行管理規定的要求。按照《關于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有關管理事宜的公告》(總署公告〔2010〕22號)有關規定,備案清單使用范圍不包括保稅物流園區,而對于稅務部門前后不同的管理要求,建議提問人與稅務部門作進一步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