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96531]
問題標題:個人攜帶奶粉入境
問題內容: 從歐洲回來,個人可以帶多少桶奶粉入境?因為有兩個寶寶需要喝奶粉,這個合理自用范圍是多少?還是說不限制數量,只限制個人入境攜帶5000人民幣以下物品免征稅?盼回復,謝謝!
答:您好!根據海關總署2010年第54號公告,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2000元人民幣以內(含2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但煙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定辦理。“自用”指旅客自用、饋贈親友而非為出售或出租,“合理數量”指海關根據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時間所規定的正常數量。具體以現場海關的解釋和要求為準。如您在通關中遇到問題,也可直接咨詢12360熱線。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