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04956]
問題標題:濺鍍后的殘靶如何辦理退運手續?
問題內容:您好! 以下是關於靶材的描述:靶材是生產TFT-LCD的重要原材料,其載體是銅背板(可重復使用),在進口時,靶材和銅背板分別以不同的料件序號保稅報關進口.在實際的生產過程中,一套靶材的利用率只有30~40%,濺鍍后餘下的60~70%殘靶與銅背板需退運至海外供應商,供應商把殘靶清洗掉后再在銅背板上加工生產新的靶材. 問題: 因殘靶是無價值的,我司無須收匯.若靶材及銅背板以原進口單價退運,我司會計部門則無法做出口收匯核銷.若以靶材及銅背板的殘次價值(相對很低的一個價值)進行退運,該如何辦理退運手續?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深圳海關
答:你好,根據所述情況,有關殘靶可能屬于加工貿易邊角料。你公司可以申請將邊角料退運出境,海關按照退運的有關規定辦理,憑有關退運證明材料辦理核銷手續。 (邊角料,是指加工貿易企業從事加工復出口業務,在海關核定的單位耗料量內、加工過程中產生的、無法再用于加工該合同項下出口制成品的數量合理的廢、碎料及下腳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