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19579]
問題標題:能否與保稅區內企業直接簽訂進出口合同?
問題內容:我司是湛江關區的一家國企,最近與保稅區內企業簽訂了進口合同.該企業的經營范圍是:保稅區內國際貿易、轉口貿易等,全由外國投資者投資。我想問的是這種性質的企業能否直接和國內企業簽訂進口合同,不用通過第三方代理?就是它是賣方,我司是買方,貨物由境外直接到湛江口岸并由我司報關,外匯直接付給對方在中國的外匯賬戶。我看過上海海關和廣州海關對于此類問題的答復,但是都沒得到確實的回答,只是回復"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開展相關業務"這就造成有的關區可以這樣做,有的不行。問過和我司簽進口合同的這家企業,它說沒問題的。現在我想確認一下在湛江關區行不行?還有一個問題,就是不理企業是否外商獨資,只要是在中國境內注冊就不能和國內企業直接簽訂進口合同?兩方都是有進出口經營權,都在海關備案的企業。這件事比較急,麻煩抽空回復!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湛江海關
答:根據對國際貿易中原產地管理制度等的理解,“它是賣方,我司是買方,貨物由境外直接到湛江口岸并由我司報關”的做法將對原產地管理等造成影響,我們認為不可以直接簽訂進出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