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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海關:從國外進口的貨物因質量問題退運[114340]
問題編號:[114340]
問題標題:退運
問題內容:您好,我司有批貨從國外進口的,因為貨物質量有問題,要退運回國外,想請問一下,報關都需要什么資料,增值稅和關稅怎么申請退還?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退運貨物出境時需提交的單證:1、原進口報關單; 2、原進口裝箱單; 3、收發貨人雙方關于退貨的協議; 4、企業關于貨物退運的情況說明(說明退運原因等情況)及相關證明材料。因品質或者規格原因退運的,應當提交具有資質的商品檢驗機構出具的原進、出口貨物品質不良或者規格不符的檢驗證明書或者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5、因品質或者規格原因,出口貨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內原狀復運進境的退運貨物,還應提交國稅部門出具出口未退稅或已補稅的證明; 6、其他海關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單證。 已繳納稅款的進口貨物,因品質或者規格原因原狀退貨復運出境的,納稅義務人自繳納稅款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海關申請退稅。納稅義務人向海關申請退稅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退稅申請書》;(二)原進口報關單、稅款繳款書、發票;(三)貨物復運出境的出口報關單;(四)收發貨人雙方關于退貨的協議。進口環節增值稅,海關僅負責代征,退換事宜建議咨詢稅務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