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9366]
問題標題:進口報關
問題內容:從法國進口紅酒,報關時所用的合同、發票是國外廠商提供的嗎?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請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10〕17號,關于進一步規范葡萄酒(201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稅則號列22042100)進口申報有關事宜的公告。進口貨物收貨人及其代理人申報進口時除提交目前海關規定要求的單證和資料外,還應向海關提交下列資料: (一)內容完整、文字清晰的進口葡萄酒酒標(包括正標、背標)彩色照片或電子照片(不低于300萬像素)彩色打印件。 (二)原廠商發票。對于通過境外貿易商進口無法提交原廠商發票的,進口貨物收貨人及其代理人申報進口時應提交由境外貿易商制發的商業發票,發票上應當包括生產廠商名稱和原廠商發票的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