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4039]
問題標題:運輸工具
問題內容:您好!香港客戶有中港牌照的貨柜車,想用此車載運與我公司發生的進出品貨物,請問要辦什么手續?如果可以的話,在哪辦?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
答:andy123您好:感謝你對廣州海關互聯網站的關注。依據您咨詢提出的問題與描述的情況,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于來往香港、澳門公路貨運企業及其車輛和駕駛員的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18號)的規定,答復如下:一、來往港澳公路貨運車輛(簡稱,貨運車輛)可以從事來往香港/澳門進出境貨物運輸業務,本企業來往香港/澳門進出境貨物可由本企業自備車輛運載。即在海關備案的來往港澳公路貨運車輛(含港/澳籍車輛),包括專業運輸企業的車輛和生產型企業的自用車輛。二、貨運企業及其車輛的進出境海關監管辦理。貨運車輛進出境時,企業或者駕駛員應當按照海關規定如實申報,交驗單證,并接受海關監管和檢查;承運海關監管貨物的車輛從一個設立海關地點駛往另一個設立海關地點的,企業或者駕駛員應當按照海關監管要求,辦理轉關手續。三、進出口貨物的申報辦理。可以向進出境地的海關或指運地、啟運地的海關辦理,詳細情況請您查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申報管理規定》(海關總署令 第103號)或向現場海關進一步咨詢。此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