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3513]
問題標題:貨物拆箱查驗
www.bgyedu.com問題內容:尊敬的上海海關,您好!我司于上月底出口臺北的貨被機場海關查驗,2天后收件人告知,每箱貨物全部被打開,而且卷盤的膠帶也被拉開,查驗后沒有回歸原狀態,導致國外客戶極大的反響。貨物被查驗無可厚非,但是這樣查驗破壞包裝會給國內企業造成不好的影響,請問貴關如何處理此類問題?期盼您的回復,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根據《海關法》第二十八條規定:進出口貨物應當接受海關查驗。海關查驗貨物時,進口貨物的收貨人、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應當到場,并負責搬移貨物,開拆和重封貨物的包裝。因此,查驗時貨物搬移開拆重封的責任是由企業自身承擔的,實際操作中,企業往往委托代理公司的報關員到場,所以報關員在查驗時應代表企業承擔上述工作。由于這些操作需要相關設備,港務和貨站等查驗點經營單位能夠提供上述服務并根據物價部門定價收取費用,查驗時報關員是請港務部門提供上述操作服務的。因此,如果企業不能在查驗時到場,請與委托代理公司將有關要求說明,必要時可與港務部門交涉。海關也將要求港務部門加強查驗點輔助操作人員管理,避免此類情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