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1256]
問題標題:對外承包工程異地復進口
問題內容:尊敬的海關人員,您好,現我司需用對外承包工程復進口一批物資,原出口地是上海,現在在黃埔進口,請問異地對外承包工程復進口需要提供什么樣的文件?盼復,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黃埔海關
Bgyedu.CoM答:以“對外承包出口”(3422)監管方式申報出口的工程設備復運進境的,其監管方式為“退運貨物”(4561)。 1、按規定屬法檢的貨物,憑入境貨物通關單驗放。 2、退運貨物進口,應交驗原出口貨物報關單證,原出口貨物報關單編號填報在“關聯報關單”欄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