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6536]
問題標題:船未抵港,船公司更改掛靠碼頭,已經放行的報關單,該如何處理?
問題內容:您好,我是一名報關員,10月20日申報出口一票貨物,報關單上的出口口岸是4218,并且在當天放行。今天客戶通知我,船公司要更改掛靠碼頭,船公司負責將所有的貨物統一從青開發區移動到招商局碼頭,在這種情況下,報關單該做如何更改,需提供什么單據?盼早復,不勝感激!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該貨物需持港務局開具的《未出運證明》至申報地海關辦理刪單退關手續。報關單刪除后到黃島海關物流監控科辦理《移動證》,持《移動證》至港務局將貨物移動出QQCT并將貨物運入招商局碼頭,有運抵報告后重新刷卡申報放行。如果該貨物為集裝箱貨物,報關單出口口岸應申報為4214,如為散貨貨物出口口岸應申報為4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