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6271]
問題標題:修改原產地
問題內容:尊敬的關長,您好!我叫鄭娟, 2011年05月27日出口至土耳其的一票貨物,出口發票號碼YSH1122001,核銷單號碼:761827563,海關編號:223120110811361971 1.我司在報關資料中提供境內貨源地是上海,廣州,龍泉,但由于指定報關行的報關員失誤而把境內貨源地一欄錯報成寧波其他,而導致我司不能正常退稅,為此申請更改報關單上的境內貨源地,正確的境內貨源地有3個,境內貨源地一欄寫上海、其它(廣州、龍泉)二個寫不下的顯示在備注欄上。 2.我司在報關單第3項與第4項中分別提供中文品名是恒溫器300臺,總價1425美元與蒸發器100臺,總價5653美元,但由于指定報關行的報關員失誤,在報關單中的第3項與第4項上分別添加了錯誤的英文品名,而導致我司不能正常退稅,為此申請更改報關單上的第3項與第4項品名,正確的第3項品名與第4項品名分別為:恒溫器THERMO-REGULATOR, 300臺,總價1425美元與蒸發器EVAPORATOR,100臺,總價5653美元。 ------------------- 我司按照上海報關行的要求,提供了所有的單證和說明,可是2011-7-27日,報關員,尚小姐(電話:021-65863376)告知,原產地證不能修改,理由是:1.寧波其他,是電腦直接跳出來的;2:增值稅發票的日期,在報關日期之后,所以不能修改。希望你能幫幫我,如果沒有退稅,我就得自己掏錢,賠給公司損失。我也有錯,就是報關之前,報了4個原產地給報關公司,實際只有3個。求求你們幫幫我!!在此萬分感激,你們在百忙中,閱讀我的來信。多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出口原產地證書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或貿促會出具。修改原產地證書請至出證機構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