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3596]
問題標題:關于東盟證書form e簽發日期的問題
問題內容:貴關工作人員你們好:現我司從印尼進口產品,因為印尼假期的原因,form e證書簽發的時間比開船日晚了8天(加上周末及正常的假期),而現在因為這個原因海關遲遲不能放行,因為我想咨詢一下關于form e證書上面的開船日期及簽發日期是否有特殊的規定?謝謝,不勝感激。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根據海關總署、商務部、質檢總局2003年第81號關于發布《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原產地規則》的公告 (公告〔2003〕81)的規定十的要求,在特殊情況下,如由于非主觀故意的差錯、疏忽或其他合理原因沒有在貨物出口時或出口后立即簽發原產地證書,原產地證書可以在貨物裝運之日起一年內補發,但要注明“補發”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