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6457]
問題標題:關于出境維修事宜
問題內容:您好!我司有一批冷氮壓縮機的轉子,原本是進口的,在質保期內打算出境維修,請問海關對于出境修理物品有沒有什么政策?在通關環節應該提交一些什么單證?我們是秀嶼區的企業,想從福州長樂機楊報關出口,可以嗎?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福州海關北京報關員考試
答:您好!現對您的問題回復如下:一、根據海關總署第124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征稅管理辦法》)規定:“第五十條 納稅義務人在辦理出境修理貨物的出口申報手續時,應當向海關提交該貨物的維修合同(或者含有保修條款的原進口合同)。出境修理貨物應當在海關規定的期限內復運進境。第五十一條 納稅義務人在辦理出境修理貨物復運進境的進口申報手續時,應當向海關提交該貨物的原出口報關單和維修合同(或者含有保修條款的原進口合同)、維修發票等單證。海關按照審定進口貨物完稅價格的有關規定和海關接受該貨物申報復運進境之日適用的計征匯率、稅率,審核確定其完稅價格、計征進口稅款。因正當理由不能在海關規定期限內將出境修理貨物復運進境的,納稅義務人應當在規定期限屆滿前向海關說明情況,申請延期復運進境。第五十二條 出境修理貨物超過海關允許期限復運進境的,海關對其按照一般進口貨物的征稅管理規定征收進口稅款。”二、秀嶼區的企業,可以在福州海關駐長樂機場海關辦事處申報出口。以上答復供參考,具體情況以海關業務現場辦理為準。如有疑問,歡迎撥打福州海關統一服務熱線0591-12360咨詢。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