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9440]
問題標題:出口DVD光盤
問題內容:我們是一家出口漁具之類的進出口公司,美國客戶要我們給發1萬張DVD光盤,主要是講怎么釣魚的,是釣魚教程,我想問一下,還有其它海關監管條件嗎?應該歸到哪一類?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監管辦法》(署令161號)第十一條規定,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的進口業務,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或者指定經營。未經批準或者指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經營印刷品及音像制品進口業務。其他單位或者個人進口印刷品及音像制品,應當委托國務院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進口經營單位向海關辦理進口手續。第十四條 非經營音像制品性質的單位進口用于本單位宣傳、培訓及廣告等目的的音像制品,應當按照海關的要求交驗《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進口音像制品批準單》、合同、有關報關單證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文件;數量總計在200盤以下的,可以免領《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進口音像制品批準單》。第十六條 境外贈送進口的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受贈單位應當向海關提交贈送方出具的贈送函和受贈單位的接受證明及有關清單。接受境外贈送的印刷品超過100冊或者音像制品超過200盤的,受贈單位除向海關提交上述單證外,還應當提交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