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0361]
問題標題:進口運保費合并的如何申報
問題內容:老師您好,我有一票進口FOB貨,但運費和保費是在一起的,按報關單體制規范,這種情況應該在運費欄填報,那保費那一欄是不用錄還是錄0,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申報管理規定》(署令103號)的規定,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受委托的報關企業應當依法如實向海關申報,對申報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規范性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制規范》(2008年第52號海關總署公告)第二十項 運費欄目填報進口貨物運抵我國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前的運輸費用,出口貨物運至我國境內輸出地點裝載后的運輸費用。進口貨物成交價格包含前述運輸費用或者出口貨物成交價格不包含前述運輸費用的,本欄目免于填報。運費可按運費單價、總價或運費率三種方式之一填報,注明運費標記(運費標記“1”表示運費率,“2”表示每噸貨物的運費單價,“3”表示運費總價),并按海關規定的《貨幣代碼表》選擇填報相應的幣種代碼。運保費合并計算的,填報在本欄目。請你司按照上述規定將上述費用填入運費欄目,保費欄目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