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8276]
問題標題:關于去香港旅游購物的標準。
問題內容:本人去香港想購買些自用的化妝品。是否以海關規定的每個人5000元為限,超過5000元后才會按現在交稅標準交付嗎?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但煙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定辦理。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海關僅對超出部分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