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1178]
問題標題:外商投資企業內的外國員工申請進口自用車輛的手續
問題內容:我是外商投資企業內的外國員工,想申請進口車輛,除了個人要提交的護照,長期居留證和勞動就業證,還需要公司出具什么材料才能申請進口自用車輛?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海關總署第116號令第4、18條規定:經公安部門批準進境并在境內連續居留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常駐人員向主管地海關提出進口自用車輛申請的,可以持:1、身份證件;2、長期居留證件;3、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自用物品申請表》;4、提(運)單,裝箱單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貨物收發貨人注冊登記證明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常駐機構備案證》。另海關總署【2010】32號公告規定:常駐人員進口自用車輛應是新機動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