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1267]
問題標題:配件標定
問題內容:您好,我公司有2件機器的小配件需要送到英國去進行標定、配件的體積不大,價值大概30萬人民幣。是否可以通過我司的工作人員以隨身行李的方式帶到英國,標定后再以隨身行李的方式帶回來?是否要向海關進行提前申報,出入境要辦理那哪些手續,提供哪些資料。此類業務是否要通過報關行申報,還是由旅客本人直接向海關申請就可以了?請問此類業務歸屬機場海關哪個部門,是否有聯系方式?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廈門海關
外貿知識答:你好,根據有關規定,你公司機器配件不得以隨身行李的方式攜帶出境,建議通過快件或貨運渠道以“修理物品”貿易方式申報出口。報關可由報關行代理或企業通過本單位所屬報關員自行辦理(企業必須依法辦理海關注冊登記手續,報關員必須依法取得報關從業資格,并在海關注冊登記)。報關需提供進出口貨物報關單、維修合同、發票、裝箱清單、提(運)單等;凡屬《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列名的進出口貨物,需提交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出境貨物通關單》或《入境貨物通關單》;涉及國家安全、公共道德等限制措施的,還需提供相關許可證件;如委托報關行辦理還需提供代理報關授權委托協議。貨物以快件渠道出境由廈門海關駐郵局辦事處監管,電話2359207;以貨運渠道出境由廈門高崎機場海關監管,電話2359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