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0609]
問題標題:三資企業如何辦理設備提前解除監管
問題內容: 你好,我司是外資獨資加工貿易企業,我司于08年7月份向海關申請進口兩臺設備。貿易方式為:外資設備物品,征免性質為:鼓勵項目。該設備商品編碼為:8457103000.監管條件:AO,現因為公司不需要用到該設備,打算將兩臺設備賣給國內一家公司。請問我現在該如何向海關申請辦理提前解除監管。具體操作流程是?需要哪些資料?大概辦理時間多久?盼復,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黃埔海關
報關員考試網答:外商鼓勵項目減免稅設備提前解除監管需向企業主管地海關綜合業務科申請補繳稅款和解除監管手續,首先應提交原進口減免稅貨物的《征免稅證明》和進口報關單的復印件,以及《減免稅貨物補稅申請表》辦理補稅手續,然后再辦理提前解除監管手續。分別辦理,各需10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