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9546]
問題標題:代理維修物品進出境
問題內容:上海海關你好!我司近來有筆新業務,是代理一家日本公司的船舶維修業務。具體是:當外國輪船到達中國港口,船上的通訊導航設備壞掉時,船主和日本公司簽訂維修協議,由日本公司負責維修,日本公司會委托我司代理去維修,但維修所需的零部件日本方面會提前免費發給我們公司,維修完畢后,我司向日本方面收取維修費,拆下來的零部件再返還給日本。問題是日本發給我們的零部件價格相對很高,我們進口清關不知按那種方式申報?對方是免費提供的,請問以哪種方式申報,可以免關稅和增值稅?拆下的零部件再返還日本,出口該如何申報? 謝謝貴關能給與解答!
報關員考試網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你好!征稅方式根據貿易方式確定。建議貴司核實是否具有開展對外修理業務的資質后在根據實際貿易狀況確定貿易方式,貿易方式的具體分類及釋義請參見中國海關報關實用手冊(2011版)。征稅有關管理規定請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