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87404]
問題標題:海關交稅
問題內容: 你好,我從美國網站買了一些嬰兒零食,保健品給家里的寶寶和老人,總價值400多,委托貝海國際運輸, 報關單號: ZY010867727US ,今天收到交稅通知,詳情如下嬰兒零食*11,10*11=110,稅率10%,稅金11元維生素*2,原申報價值80,調整到70,稅率10%,稅金7元,家庭護理品*2,23*2=46,10%稅率,稅金4.6元維護*1,原申報價值105,調整到60,稅率10%,稅金6元,護理品,原申報78,調整到65,稅率50%,稅金32.5 11+7+4.6+6+32.5=61.11 我買的每個東西都被征稅了,我這些東西只有3磅不到,而且全部自用,價格也不貴,保健品我是聽說不達到1000粒是不要交稅的,而現在我的所有東西都被征稅了,我想問問海關是不是就是為了超過那50的免征限額,有這個必要么,我也把這個貼出來給大家看看,我不知道海關是怎么鑒別要不要收稅的,這是我買的東西最少的一次,也是唯一收稅的一次,還是所有進來的都要交稅你們才高興,這點錢應該對海關來說不算什么吧
答:您好,根據海關總署2010年第43號公告,按照個人物品管理,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以外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征收進口稅,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達到起征點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率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完稅價格表》征收進口稅。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您也可以撥打12360熱線,就相關問題進行咨詢。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