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88518]
問題標題:免稅品國內調撥
問題內容: 你們好,各位領導!我想咨詢一下,貴處免稅店的免稅品從貴處(調出地/上海)調撥到外地的免稅店,需要辦理轉關手續。除了要提供由外地(調入地)免稅店申請后經雙方海關審核許可的調撥單外,還需要提供什么轉關申報單嗎?可以從調入地提前報關嗎?怎么申報啊?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您好!根據海關總署2005年第132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免稅商店及免稅品監管辦法》規定,免稅商店之間調撥免稅品的,調入地免稅商店應當填寫《免稅品調撥準單》,向其主管海關提出申請。經批準后,調出地免稅商店按照《中華人名共和國海關對轉關運輸貨物監管辦法》的規定,將免稅品轉關運輸至調入地免稅商店。免稅商店免稅品調撥業務由上海海關現場業務二處進行實際監管,您可就有關問題進行咨詢,聯系電話021-63851449。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