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88036]
問題標題:更改報關單上的境內貨源地
問題內容:報關單上的境內貨源地和增值稅發票的所屬地不同,增值稅發票是在開船日之后開出。報關單上的境內貨源地打的是江蘇,增值稅發票的所屬地是安徽的蕪湖。是否可以更改報關單上的境內貨源地,需要什么文件手續?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修改和撤銷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143號令)第七條 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或者其代理人申請修改或者撤銷進出口貨物報關單的,應當提交《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修改/撤銷申請表》(見附件1),并相應提交下列有關單證: (一)可以證明進出口實際情況的合同、發票、裝箱單等相關單證; (二)外匯管理、國稅、檢驗檢疫、銀行等有關部門出具的單證; (三)應稅貨物的海關專用繳款書、用于辦理收付匯和出口退稅的進出口貨物報關單證明聯等海關出具的相關單證。具體內容可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修改和撤銷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143號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