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86258]
問題標題:關于入境展覽品(鉆石,黃金首飾)的通關咨詢
問題內容:尊敬的海關關員,您好!請問入境參加展覽的鉆石(成品,經加工)是否受到入境報關口岸規定的限制?該鉆石入境僅供展覽(不在國內銷售,不留購),展后將復運出境。另外,黃金首飾入境參展是否可免于向有關主管部門申領J(黃金及其制品進出口準許證)證,因其同樣為暫進參展目的(不在國內銷售,不留購),展后將復運出境。盼復,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诤jP
答: 您好!就你咨詢的兩個問題,經研究答復如下: 一、關于入境參加展覽的鉆石(成品,經加工)是否受到入境報關口岸規定限制的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暫時進出境貨物管理辦法》(總署令第157號令)第四條的規定,參加展覽的鉆石不屬于《海關總署關于執行進口鉆石和鉆石飾品相關政策問題的通知》(署稅發〔2002〕119)的有關規定范疇,不受口岸規定的限制 二、關于黃金飾品入境參展是否可免于向有關部門申領J證(黃金及其制品進出口準許證)的問題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和海關總署》公告〔2008〕第3號的有關規定,列入《黃金及其制品進出口管理商品目錄》(見公告附件)的貨物進出口通關時,海關憑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或其授權的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簽發的《中國人民銀行黃金及其制品進出口準許證》,辦理驗放手續。 如有疑問,請直接撥打海關咨詢電話12360向??诤jP監管通關處咨詢. 謝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