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86299]
問題標題:關于研發費用如何申報
問題內容:我司為韓國某企業研發手機攝像頭,研發費用usd90000 ,現已經研發出來,現在客戶要求我們報兩個樣品去韓國,在報關單上體現研發費用,才能付匯,問如何申報,能否申報?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你司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根據報關單填制規范,總價欄目填報同一項號下進出口貨物實際成交的商品總價格。無實際成交價格的,本欄目填報貨值。報關單的雜費欄目填報成交價格以外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相關規定應計入完稅價格或應從完稅價格中扣除的費用。可按雜費總價或雜費率兩種方式之一填報,注明雜費標記(雜費標記“1”表示雜費率,“3”表示雜費總價),并按海關規定的《貨幣代碼表》選擇填報相應的幣種代碼。應計入完稅價格的雜費填報為正值或正率,應從完稅價格中扣除的雜費填報為負值或負率。《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審定進出口貨物完稅價格辦法》規定,出口貨物的成交價格,是指該貨物出口銷售時,賣方為出口該貨物應當向買方直接收取和間接收取的價款總額。下列稅收、費用不計入出口貨物的完稅價格:一)出口關稅;二)在貨物價款中單獨列明的貨物運至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輸出地點裝載后的運輸及其相關費用、保險費;三)在貨物價款中單獨列明由賣方承擔的傭金。根據上述規定,建議你司的研發費用填制在雜費欄內。如有未竟事宜,請撥打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