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91252]
問題標題:從臺灣郵寄舊書是否要交關稅?
問題內容:要從臺灣郵寄100多本舊書,請問需要交關稅嗎?如果要交,書都是十幾年前的,怎么估價呢?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監管辦法》(署令161號)第七條 個人自用進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在下列規定數量以內的,海關予以免稅驗放:(一)單行本發行的圖書、報紙、期刊類出版物每人每次10冊(份)以下;二)單碟(盤)發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20盤以下;(三)成套發行的圖書類出版物,每人每次3套以下;(四)成套發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3套以下。第八條 超出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數量,但是仍在合理數量以內的個人自用進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不屬于本辦法第九條規定情形的,海關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有關進境物品進口稅的征收規定對超出規定數量的部分予以征稅放行。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關對全部進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按照進口貨物依法辦理相關手續:(一)個人攜帶、郵寄單行本發行的圖書、報紙、期刊類出版物進境,每人每次超過50冊(份)的;(二)個人攜帶、郵寄單碟(盤)發行的音像制品進境,每人每次超過100盤的;(三)個人攜帶、郵寄成套發行的圖書類出版物進境,每人每次超過10套的;(四)個人攜帶、郵寄成套發行的音像制品進境,每人每次超過10套的;(五)其他構成貨物特征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的,進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的收發貨人、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可以依法申請退運其進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上述數量明顯超出第七條規定數量范圍,應根據161號令第八條、第九條規定辦理手續。鑒于你提交的信息不明確,請你根據上述規定辦理個人郵寄印刷品事宜。具體完稅價格應以現場海關審核確定的為準。如有未竟事宜,請撥打12360。